新疆区轮台县2010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缺员问题,大力促进事业单位各项业务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经自治州人事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7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根据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招考简章。
一、招考原则
按照招考计划及招考职位表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或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年龄30周岁以下的大中专毕业生。面向本县、巴州或全疆招考(详见职位表)。
三、招考人数和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考7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县委信息化中心4名、轮台镇社区1名、轮南镇社区1名、红桥社区居委会5名、拉依苏社区居委会5名、业余体校1名、文工团7名、县第一幼儿园6名、县第二幼儿园4名、县财政局国库股1名、县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科2名、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名、县杏子研究中心1名、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名、县人力资源市场1名、县广播站1名、县电视差转台1名、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1名、县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室6名、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名、县建筑材料构配件检测室2名、县农村饮水供应站1名、群巴克镇卫生院3名、策大雅乡卫生院4名、塔尔拉克乡卫生院1名、铁热克巴扎乡卫生院3名、野云沟乡卫生院4名。详情见《轮台县2010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符合体检标准,能承担正常工作;
5、以汉语为母语的少数民族考生按汉族考生对待;汉考民(维吾尔语)或民考汉的考生报考本民族职位,笔试以维吾尔语或汉语为准;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年龄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招考职位专业、学历要求的考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各类资格证书;
8、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职位表中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3、从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辞聘、离职的;
4、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有干部身份的人员;
5、金融、保险等国有企业工龄买断人员;
6、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并予以确认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持本人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网上无查询结果的须提供毕业院校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个考生只允许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负责。考生可询问资格审查结果,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按照本简章之规定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0日至2010年8月31日(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轮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联系电话:0996-4682368
3、招考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每次15元,笔试费每人每门40元。
(二)笔试